人才培养

创新创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概况

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简称“中心”)以颠覆性创新深度驱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业化培养领军型“新人才”,增强持续自主进化能力。中心推动“国家颠覆性技术创新”“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两个战略任务深度融合,联合一流大学培养国家卓越工程师工程博士,加速技术演化。

二、培养目标

以知识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未来发展为导向,培养具有开阔的全球视野、突出的创新精神、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优秀的专业技能,能创造性地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向以工程技术为主,逐步开展科技设计和创新创业管理等。

三、培养模式与课程设置

采取理论、方法、实战“三位一体”模式培养。

(一) “4双”培养模式

与合作大学采取双课堂、双导师、双身份、双考核“4双”模式专业化培养创新创业研究生。学生在大学学习专业基本理论,在中心学习创新创业方法、进入颠覆性项目进行实战式训练,大学学术导师、中心本部或黄埔创新学院创新导师联合指导,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参照准科研人员承担创新创业任务和获取报酬,在理论成绩与实战效果达标后授予学位及创新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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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研究生“4双”培养模式

(二) 课程设置

每个专业课程设置分为专业基本理论、创新创业方法、创新创业实践等三个模块。

——专业基本理论。主要教授相关专业基础理论与方法,由合作大学与中心共同设计,一般由大学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讲授。

——创新创业方法。主要教授知识融合的方法与技能,由“科技设计”“技术解析”“技术商业化”等模块组成,旨在为学生提供识别高价值问题、整合技术形成解决方案、组织实施等相关技能。由中心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讲授。

——创新创业实践。包括两方面的实践训练,即以真实项目为基础进行专业实践(项目策划训练)和科研转化训练(创新实战),提高实战能力。专业实践旨在培养学生的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判断和策划能力,学生在创新导师及中心相关人员指导下学习并实践中心项目评价机制。科研转化训练以中心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或经中心确认符合人才培养定位的项目为基础进行,学生在双导师、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承担与专业相关、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工作。

四、师资团队

——学术导师。负责学生理论教学和学术指导,由学生所在大学相关院系具备指导资格的人员担任,按照合作大学的规定执行。

——创新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和科研转化训练,一般在学生入学后采取“1+X”模式组建。学生选择一位与其专业方向匹配的中心创新导师为责任导师,总体负责学生专业实践、科研转化训练和综合管理。学生进入中心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进行科研转化训练,项目负责人自动成为学生的项目导师,具体指导学生在参与该项目期间的学习和训练。

五、招生与培养

全日制模式招生和培养。

(一)  招生

中心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或与合作大学达成的招生方案,通过合作大学、中心官方渠道发布招生简章(或通知等),学生自愿报名,合作大学进行资格审查,合作大学与中心联合进行考察、面试,按培养目标挑选有创新创业潜质和意愿的学生,按照相关要求报批后由合作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  培养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本科直博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常规安排第1-2学年在合作大学学习专业基本理论课,第3-5学年在中心本部及黄埔创新学院学习创新创业方法课、开展专业实践和科研转化训练,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合作大学规定的年限。

——创新创业博士项目(与香港地区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常规安排为首18个月(第1学年、第2学年上学期)在合作大学学习专业基本理论课,其后24个月(第2学年下学期、第3学年、第4学年上学期)在中心本部及黄埔创新学院学习创新创业方法课、开展专业实践和科研转化训练,最后6个月(第4学年下学期)在合作大学就读。

——培养安排。专业基本理论课一般由合作大学分专业授课,按照培养要求进行考核。创新创业方法课由中心不分专业授课,滚动开课,授课地点在中心本部或黄埔创新学院,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课。创新创业实践一般由学生独立进行,支持学生组队实施重大项目,但每人分工应相对明确。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参加2个项目的科研转化训练,其中1个侧重探索理论问题、1个侧重解决实际问题。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

——授予学位。学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符合中心人才培养定位,具有创新性和应用前景。学生应从参与的科研转化训练项目中选择最具标志性的成果,在双导师指导下独立撰写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内容,按照合作大学的规定开展学位论文开题和答辩。学生完成所在大学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后,由所在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位。

——授予创新衔。完成中心创新创业方法课学习并符合实战训练要求后,中心根据学生理论学习和实践效果,授予学生“橙士”或“青士”创新衔。